# 采购人操作手册
# 一、 网上商城采购计划申报
# (一) 采购人登录
输入网址:https://zfcg.henan.gov.cn/ 打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后,点击【用户登录】按钮,登录后跳转进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工作台。
# (二)采购计划申报
根据采购人区划和交易方式的不同,采购计划申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采购人 | 商品分类 | 交易方式 | 采购计划来源 |
---|---|---|---|
省本级、郑州市区域(含区县) | 集采目录 | 直购 网上竞价、电子反拍 | 根据订单自动生成计划 网上商城录入计划 |
省本级、郑州市区域(含区县) | 鼓励目录 | 直购 网上竞价、电子反拍 | 根据订单自动生成计划 网上商城录入计划 |
地市和区县 | 集采目录 | 直购 网上竞价、电子反拍 | 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 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 |
地市和区县 | 鼓励目录 | 直购 网上竞价、电子反拍 | 根据订单自动生成计划 网上商城录入计划 |
注:采购计划备案需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操作,计划备案问题可咨询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zfcg.henan.gov.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0371-65808207、0371-65808480
# (三)采购计划录入操作说明
步骤一、采购人登录进入网上商城首页后点击【我的工作台】进入功能菜单列表页面。
步骤二、点击【采购计划】→【我的计划】菜单,点击【录入计划】按钮进入采购计划录入详情页,并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一个采购计划下可以添加多条明细,可根据采购需求添加多个不同品牌品目的采购明细)。
步骤三、 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选择采购实施形式,填写自行支付金额及国库支付金额。
步骤四、 录入采购计划明细列表。点击【新增】按钮,选择相应的采购品目,填写采购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采购计划明细录入。
步骤五、点击【保存】按钮,完成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信息录入。
# (四)采购计划修改、退回及作废操作说明
- 【政府采购系统】采购计划:选中相应的采购计划,并点击【退回计划】按钮,即可退回相应未使用的采购计划,如需调整计划内容,必须将采购计划退回后进行调整。(注意:计划已使用状态不可以退回)
- 【网上商城系统】采购计划:选中相应的采购计划,点击 “删除” 或“编辑”按钮即可调整相应未使用的采购计划。
# 二、 采购人直接订购操作说明
说明:
直接订购方式中需注意如下3点:
1、“省本级采购人”“郑州市全域(含区县)采购人”采购计划将在下单时自动生成;
2、“其他区域采购人” 使用的【鼓励目录】采购计划将在下单时自动生成,使用的【集采目录】采购计划需在下单时将政府采购系统申报后下达的计划进行手动关联;
3、采购计划录入具体操作请查阅上文【一、网上商城采购计划申报】章节。
# (一)挑选商品
- 采购人可以在网上商城中依据商品目录或通过搜索来挑选符合需求的商品(此处以台式计算机为例),点击商品品目中的【台式计算机】类型进入商品列表。
- 挑选一款商品点击商品进入商品详情页或直接点击【加入购物车】。
- 进入商品详情页之后,采购人可以详细查看商品详情、规格参数及经销商。选择【配送区域】,【选择经销商】。确认无误后,点击【加入购物车】,之后点击【前往购物车】。
# (二) 创建订单
- 进入购物车,勾选需要采购的商品,选择经销商,核对单价、数量无误后,点击【直接订购】进入订单详情页。
- 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货人信息和发票信息进行新增、选择或修改。
- 如需修改商品单价,可以在保存订单前点击商品单价旁边的【修改】按钮对商品单价进行修改。需要在政府采购系统申报的计划,计划金额可以按照议价后的价格进行申报。(注:修改价格前应与该商品供应商协商好价格,不需要修改商品价格可直接跳过此步骤)
- 计划自动生成的采购单位在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订单】;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的采购单位点击【选择采购计划】,选择相对应的计划后,点击【保存订单】。
- 点击【保存订单】,填写【国库集中支付】和【自行支付】金额,点击【保存订单】按钮,系统将自动跳转到【我的订单】菜单列表。
# (三)发起/取消订单
点击【发起订单】并确认后将订单发送给本次采购的经销商,等待经销商确认订单、起草合同并发货。
发起订单后,在经销商未确认订单时,采购人可取消订单,点击【取消订单】后,该订单被取消,可在【已取消】中查看。
# (四)确认合同
说明:供应商【确认订单】后,【起草合同】并【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才能看到供应商发送的合同。
- 采购人确认合同有2种方式,方法一、点击左侧菜单【我的订单】,找到相应订单后点击【查看合同】查看合同内容。 (注:如未出现【查看合同】按钮,可能是由于供应商未发送合同,请联系供应商发送合同)
方法二、点击左侧菜单【合同管理】,找到对应合同后查看合同内容。
- 采购人如需修改合同内容,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后点击页面最下方【保存】按钮完成修改,合同修改后将变为草稿状态,需要经销商重新确认并发送给采购人,最终由采购人进行确认。
- 点击【确认】后,填写【国库支付/自行支付】金额,点击【确定】。合同将自动同步到网上商城的合同公示页面并备案至河南省政府采购系统。
# (五)确认收货
供应商发货后,采购人按实际收货情况,点击【确认收货】,查看直购项目成交公告内容,点击【确认】,系统将自动发布采购成交公告。
# (六)合同验收与发起支付
- 合同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将本次采购合同及计划信息推送至政府采购系统。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合同查询】菜单中查询到本次采购合同信息后,方可在政府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
注:发起合同支付需要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相关问题可咨询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zfcg.henan.gov.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0371-65808207、0371-65808480
# (七)采购评价
采购人确认收货并验收完成后,可点击目标订单的【未评价】按钮,进入采购评价环节。评价规则为(小于六星为差评,大于等于六星小于十二星的为中评,大于等于十二星的为好评)。
# 三、采购人网上竞价操作手册
说明:
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中需注意如下3点:
1、“省本级采购人” “郑州市全域(含区县)采购人”使用的所有采购计划需要在网上商城自行录入并在采购时关联;
2、“其他区域采购人” 使用的【鼓励目录】采购计划需在网上商城自行录入后在采购时关联,使用的【集采目录】采购计划需在下单时将政府采购系统申报后下达的计划进行手动关联。
3、采购计划录入具体操作请查阅上文【一、网上商城采购计划申报】章节。
# (一)创建网上竞价项目
- 采购进入【我的工作台】,点击【采购项目】→【网上竞价】进入网上竞价项目列表页,点击【新建项目】,创建一个新的竞价项目。
-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带*为必填项,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选择采购计划】选择本次竞价项目的采购计划,以下图为例:此处选择了一项包含两条计划明细的计划。
- 选择采购计划后,点击【新增商品需求】填写本竞价项目的商品需求,可以根据采购计划需求新增多条商品需求。
- 页面弹出商品需求的填写框后,需要填写内容如下:
(1)商品类目:采购人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商品类目;
(2)是否选择品牌:如果选择【不推荐品牌】,则符合需求的所有品牌均可参与项目。如果选择【推荐品牌】,请至少选择3个品牌;
(3)品牌最小数量:报价时间截止时,若有效报价的品牌数少于此数量,则项目终止;
(4)采购数量:采购数量的填写不能大于采购计划中申报的数量;
(5)单位:填写商品单位;
(6)最高限价(元):填写的最高限价不能超过采购计划中申报的商品的单价。
(7)商品参数:商品参数可通过商品导入(推荐)和手动填写两种方式填入相关参数,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商品参数需求填写。
5、为每条商品需求关联采购计划,此处以采购计算机为例,该项目包含两条商品需求,需要分别点击【关联计划明细】为每条需求关联计划明细
6、填写【商务需求】、【其他需求】和【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竞价项目基本信息的创建。
# (二)发布网上竞价项目
1、项目创建后,采购人可在网上竞价项目管理列表中找到对应的网上竞价项目点击【发布公告】按钮,完成竞价采购项目的对外公布操作,采购公告公示时长要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2、项目公示时期内,经销商可进行项目的查看及参与,公告期结束进入报价阶段,供应商可进行报价操作。
# (三)确认竞价结果
1、 报价期结束后,进入网上竞价列表页的对应项目处,点击【查看】可对项目详情进行查看,在网上竞价项目详情页面点击【确认报价结果】,可最终确认中标供应商。
# (四)确认合同
说明:采购人确认报价结果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订单并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起草合同并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才能看到供应商发送的合同。
- 采购人确认合同有2种方式: 方法一、点击左侧菜单【我的订单】,找到相应订单后点击【查看合同】查看合同内容。 方法二、点击左侧菜单【合同管理】,找到对应合同后查看合同内容
- 采购人如需修改合同内容,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后点击页面最下方【保存】按钮完成修改,合同修改后将变为草稿状态,需要经销商重新确认并发送给采购人,最终由采购人进行确认。
- 点击【确认】后,填写支付金额,合同将自动同步到网上商场的合同公示页面并备案到政府采购系统。
# (五)确认收货
供应商发货后,采购人按实际收货情况,点击【确认收货】。
# (六)合同验收与发起支付
- 合同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将本次采购合同及计划信息推送至政府采购系统。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合同查询】菜单中查询到本次采购合同信息后,方可在政府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
注:发起合同支付需要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相关问题可咨询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zfcg.henan.gov.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0371-65808207、0371-65808480
# (七)采购评价
采购人确认收货后,采购人可通过目标订单的【评价】按钮进入商品评价环节,评价规则为(小于六星为差评,大于等于六星小于十二星的为中评,大于等于十二星的为好评)。
# 四、采购人电子反拍操作手册
说明:
电子反拍采购方式中需注意如下3点:
1、“省本级采购人” “郑州市全域(含区县)采购人”使用的所有采购计划需要在网上商城自行录入并在采购时关联;
2、“其他区域采购人” 使用的【鼓励目录】采购计划需在网上商城自行录入后在采购时关联,使用的【集采目录】采购计划需在下单时将政府采购系统申报后下达的计划进行手动关联。
3、采购计划录入具体操作请查阅上文【一、网上商城采购计划申报】章节;
# (一)创建电子反拍项目
- 进入商城首页,通过左侧的商品目录选择商品,或在搜索框直接输入商品名称搜索需要发起反拍的商品。
- 选择需要发起反拍目标商品进入商品详情页,进入商品详情页,点击【电子反拍】按钮进入反拍项目管理界面。。
-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带*为必填项,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选择采购计划】(计划信息可参考直购采购中对应模块进行建立),选择并填写报价降幅,可选择按比例或按金额两种方式降幅。
4、填写商品数量、控制单价(经销商报价无法超过采购人填写的控制单价价格),并【关联计划明细】(温馨提示:采购商品的采购目录需要与采购计划中的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关联)。
5、按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商务需求】和【其他需求】,勾选目标【发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的保存。
# (二)发布电子反拍项目
1、反拍项目创建后,采购人可在电子反拍项目列表中找到对应的电子反拍项目,通过点击【发布公告】按钮实现公告发布确认,设置公告发布时长(公告发布时长不可不少于1个工作日)、反拍开始及结束时间项,完毕后点击【确定】即可发布目标反拍公告信息。
2、项目公示时期内,经销商可查看项目详情,公告期结束进入报价阶段,供应商可进行报价操作。
# (三)确认反拍结果
1、 报价期结束后,进入电子反拍列表页的对应项目处,点击【查看】可对项目详情进行查看,在网上竞价项目详情页面点击【确认报价结果】,可最终确认中标供应商。
# (四)确认合同
说明:采购人确认报价结果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订单并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起草合同并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才能看到供应商发送的合同。
- 采购人确认合同有2种方式,方法一、点击左侧菜单【我的订单】,找到相应订单后点击【查看合同】查看合同内容。 方法二、点击左侧菜单【合同管理】,找到对应合同后查看合同内容。 (注:如未出现【查看合同】按钮,可能是由于供应商未发送合同,请联系供应商发送合同)
- 采购人如需修改合同内容,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后点击页面最下方【保存】按钮完成修改,合同修改后将变为草稿状态,需要经销商重新确认并发送给采购人,最终由采购人进行确认。
- 点击【确认】后,填写支付金额,合同将自动同步到网上商城的合同公示页面并备案到政府采购系统(请注意:国库支付和自行支付比例需要严格按照资金来源进行填写,如填写有误,需从政府采购系统退回合同后,重新确认并填写金额)。
# (五)确认收货
供应商发货后,采购人按实际收货情况,点击【确认收货】。
# (六)合同验收与发起支付
- 合同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将本次采购合同及计划信息推送至政府采购系统。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合同查询】菜单中查询到本次采购合同信息后,方可在政府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
注:发起合同支付需要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相关问题可咨询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zfcg.henan.gov.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0371-65808207、0371-65808480
# (七)采购评价
采购人确认收货后,采购人可通过目标订单的【评价】按钮进入商品评价环节,评价规则为(小于六星为差评,大于等于六星小于十二星的为中评,大于等于十二星的为好评)。
# 五、 直接订购退换货操作说明
说明:
采购人在确认收货后,如有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需要进行商品退换货,可遵循退换货原则(如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等)进行退换货发起,由经销商确认后完成该次退换货流程。(原则上采购人应先确认商品没有问题之后再确认合同并进行订单评价,如先进行合同确认后,再进行退换货流程,则需要【撤销合同备案】,然后再进行商城的退货流程。
# (一)确认合同状态
说明:
退货前必须保证合同未在监管系统备案,若合同已备案需要先进行合同备案撤销;若处于采购人待确认状态,需先将合同退回至草稿状态。
在【合同管理】菜单,查看相应合同的状态,若合同已备案,采购人需点击撤销备案,撤回后系统会自动删除该合同。如发起换货,则需要经销商从订单处重新起草合同。若撤销合同备案时提示存在支付申请,则该订单无法进行退换货。
# (二)发起退换货
- 合同退回到草稿状态后,采购人点击【我的订单】回到订单详情页面,点击【申请退换货】
- 采购人点击【选择商品】,输入退货数量。完善退换货方式、退换货原因,点击【提交】,等待供应商同意退换货。
- 采购人可点击【我的退货单】查看退换货进度。
# 六、网上竞价、电子反拍项目终止操作
- 采购人发布网上竞价/电子反拍项目后,在项目公示期或报价过程中对订单有疑问,可点击【终止项目】按钮,发起终止项目处理。
- 填写终止原因,并勾选规定条例(终止原因提供示例模板,可通过模板填写完毕后,回沾在终止原因栏目中)。
- 填写完所有信息,点击【确认终止项目】,执行项目终止流程。
- 流程发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终止公告,采购人确定项目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发布终止公告至公告区,同时项目状态将变更为已终止。
- 采购人可在项目管理页面,已终止栏目中查询到已终止项目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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